
为进一步落实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措施,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提升协同共治和服务群众水平和能力。六盘水市水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大力健全城乡全覆盖的交管服务网络,自“放管服”工作开展以来,在辖区发耳镇设立警保合作点,现将具体受理业务作如下公示。
一、地址:六盘水市水城区212省道225公里(发耳镇包包寨路口旁,原税务局办公楼)
二、业务受理时间
由原本的周日至周四每日早上9:00至下午17:00点。周五、周六为休息日。改为每周一至周五早上9:00至下午17:00点。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三、受理业务范围
(一)道路交通违法处理。
(二)(1)国产小型轿车、二、三轮摩托车注册登记,临时号牌申领,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2)补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
(三)购置车辆保险。
四、业务办理所需资料
(一)机动车注册登记(落户)所需资料:
1.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 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已实现联网核查)
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已实现联网核查)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二)道路交通违法处理所需资料
1.个人车辆,提供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车辆行驶证原件。
2.单位车辆(营运车、校车)提供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原件,以及单位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特殊行业车辆,提供驾驶员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以及单位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技术资格证书。
五、收费标准
(一)机动车号牌收费(黔价费[2008]183号)
1. 汽车号牌100元/副(发改价格2004[2831]号)
2. 摩托车反光号牌35元/副(发改价格2019[1931]号)
3. 挂车号牌50元/副(发改价格2004[28311]号)
4.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号牌40元/副(发改价格[2042831]号)
5. 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1元一个(发改价格2004[2831]号)
6. 临时号牌5元一张(发改价格2004[2831]号)
(二)证件收费(黔价费[2008]183号)
1. 机动车行驶证10元/本(发改价格0428311号)
2. 临时行驶证 10 元/本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3. 机动车登记书工本费 10 元/本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4. 机动车驾驶证 10 元/本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
5.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10 元/本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
6. 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证工本费 10 元/本 (发改价格2004[2831]号)